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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创优年】一家庭两案件 法官耐心调解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4-10-29 16:57:37 打印 字号: | |

因自己存款被儿媳支取,公公联合儿孙一起将儿媳告上法庭;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儿媳又提起离婚诉讼。一个家庭两起案件,该如何调解?近日,繁昌区法院就审结了这两起因家庭矛盾引起的纠纷案件。

张某与金某均是再婚,二人通过网络相识后在2023年3月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不久,金某即以自己老家房子整修还欠工钱为由,向张某的父母提出借款2万元。张某父亲张某雷就将自己以其爱人名义开户的存折交给儿子张某,同意从其中支取2万元交于金某。2024年6月份开始,金某以自己女儿谈婚论嫁为由,说对方家庭希望看到女儿有陪嫁能力,向张某要钱但未能如愿。2024年8月,因公公张某雷急用钱,去银行取款时才发现存折中的5万元不翼而飞,支取人正是儿媳金某,一家人多番争执无果,矛盾重重、剑拔弩张。之后,张某雷即联合张某和孙子一起,将儿媳金某诉至繁昌区法院要求返还存款5万元,金某则向张某提起离婚诉讼。

两起案件均分到了同一位法官手中,经过阅卷和双方当事人交谈,大致了解了案件情况。这是由于家庭矛盾引起的两起关联案件,任何一个解决不好均可能让另一起变得复杂。再三思考下,法官决定尝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背靠背”的方式,法官向张某及其父亲张某雷强调金某婚后对家庭的付出,向金某则解释离婚案件和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利害关系,以案件可能导致的诉累以及需要耗费的大量精力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几方转变了观念并达成共识,张某与金某离婚,张某与其父亲则放弃全部诉讼请求,同意案涉5万元款项作为张某与金某离婚的补偿费用,不再要求归还。至此,两案均妥善化解。(文稿:徐世宏)

责任编辑:繁昌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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