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占小便宜的目的,天真地相信“天上会掉馅饼”,极有可能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工具人”。近日,繁昌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付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江苏省常熟市的徐阿姨,在某APP平台上的一个直播间里看到只要点击该直播间链接,就能获得一次扶贫机会。徐阿姨信以为真,点击链接后下载了“乡村扶贫”APP。随后一位所谓的“扶贫专员”联系徐阿姨,告诉她要获得扶贫名额,必须提供自己的一类银行卡做流水包装,给老板的工程款过下流水。徐阿姨应“专员”要求前往银行,并按照其提供的话术应对银行人员询问,将银行卡中他人当日转入的大额钱款通过转账、取现等方式转移至付某某。然而,做完上述流水包装后,徐阿姨并未获得所谓“扶贫名额”。直到被公安机关找到,要求协助调查,询问其是否认识付某某时,徐阿姨才意识到自己被诈骗分子利用帮助转移了资金。考虑到徐阿姨确实是在不知情情况下实施的该行为,司法机关并未追究其刑事责任。有同样经历的还有湖北武汉严先生等人。
法官提醒:提到电信诈骗,人们都深恶痛绝,但仍有很多人无法拒绝“馅饼”诱惑,所谓的刷流水、包装身份、包装信用等都是骗人的噱头,一不小心就会沦为帮助犯罪分子洗钱的“工具人”,导致他人被骗的钱款无法追回,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提高反诈意识,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文稿:崔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