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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创优年】“小标的”守护“大民生” 芜湖市繁昌区法院开展 “黑财执行”暨“小标的,大民生”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4-08-05 09:32:28 打印 字号: | |

根据市中院统一部署,8月2日上午,繁昌区法院开展“黑财执行”暨“小标的,大民生”专项行动,同时邀请政协委员全程见证。骄阳似火,执行干警们不惧“烤”验,以雷霆之势,迅速出击,打响“夏日攻势”第一枪。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民生、涉企业案件,以小标的案件为切入点,以小见大,由点及面,及时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

精心谋划,见真章出实招取实效

“周某!开门!我们知道你在家!”周某拖欠两起涉民生案件款项,共计10000元,执行干警再三拨打电话督促其履行,均被拒接,甚至电话号码也被拉黑。通过线下实地摸排、多次调查走访,执行干警确定周某居住地址和作息时间后于今日上门围堵,顺利将周某拘传带回。询问过程中,周某坚称自己生活困难、无力履行,但执行干警当场查看其微信流水后,发现其具有一定履行能力,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周某防线终被突破,立即向亲友筹款支付了1000元,并承诺半年内付清余款。

“如我在执”,快速执结群众烦“薪”事

陆某在今年1月入职繁昌某公司,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数月后,陆某离职并提起劳动仲裁,经仲裁确认公司需支付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共计1万余元。执行中,公司对于裁决书判定金额持有异议,认为已与申请人口头约定双方无涉,不应再支付其余款项。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口头约定不能对抗法律规定,如其拒不支付,法院将强制冻结该公司账户,公司这才表示愿意履行。于今日上午,双方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签订和解文书,困扰陆某数月的烦“薪”事终于圆满解决。

以情动人,代为履行巧结“钉子案”

汪某未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面临巨额赔偿责任。其名下除一份保单价值20万元的保险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人在向保险公司了解保单情况后得知,该保险扣除损失后仅余10万元,远不足覆盖全部赔偿款。此外,保险利益的执行还涉及保险法、继承法等法律关系,无疑会增加执行难度,延长执行周期。面对这一困境,承办人没有放弃,多次与申请人沟通,同时向汪父释明其女拒不履行的后果,终换来汪父代女清偿的承诺,双方于今日达成和解协议,汪父代为支付了全部赔偿款。

优化环境, “活封”“活扣”解企业烦忧

除了在涉民生案件上着重用功外,区法院在涉企案件执行上也并向发力。某买卖合同纠纷的涉案企业虽表明积极履行的态度,但确因资金不足、暂时无法履行。为兼顾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与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法官对该企业的机械设备采取了“活封”、“活扣”的执行措施——企业可以继续使用设备生产、尽快恢复履行能力,申请人也不会因资产流失,遭受执行不能的风险。

人民之所盼,执行之所向,繁昌区法院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长效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和手段,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馈民心、回应民意。

文稿:张弦

责任编辑:繁昌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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