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繁昌区法院采取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成功执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不仅化解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而且有效维护了某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某物业公司为繁昌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约定小区业主以每月每平方米0.5元的价格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刘某居住在该小区,自2020年开始即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将刘某诉至繁昌区法院。案件经审理,判决刘某支付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费共计1330元整。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该物业公司遂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过线上线下查询,未查询到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另在审判系统内搜索,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均是在穷尽执行措施下,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而裁定终止执行程序。刘某为逃避执行,常年“隐身”,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对部分执行案件进行现场摸排时,执行干警突然发现了刘某家中有人员居住的迹象。成功找到案件突破口,于是顺藤摸瓜来到婚姻登记机关,发现该房产在被执行人多年前离婚时,已协议约定给其儿子,但由于儿子未成年,所以暂未进行过户手续。考虑到实际居住人为被执行人前妻及儿子,执行干警又通过社保局查询到被执行人前妻号码,联系沟通后确定其只有晚上在家中。当日,执行干警冒着瓢泼大雨前往刘某家中,经过一番释法明理,刘某前妻一次性支付了欠缴的物业费,该案顺利执结。(图文:张弦、朱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