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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系列谈(之十)
  发布时间:2021-04-23 15:31:4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地确保干警廉洁公正司法,繁昌区法院在队伍教育整顿中再次发力,多项措施共同推进,强力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痼疾,不断强化制度执行持续规范司法行为。

【倡议书】

当前,全院认真贯彻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各项部署集中整治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向纵深发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锻造过硬法院干部队伍,现向全院干警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五、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六、坚决做到不泄露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七、坚决做到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八、坚决做到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九、坚决做到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坚决做到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不出现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让我们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以纪律作风新成效,推动全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繁昌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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